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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西藏)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1-19     点击:

各学院:

2023年1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2023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其中西藏项目指南方向共19个(生物与农业领域6个、环境与生态领域6个、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领域3个、人口与健康领域4个)。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西藏)项目均为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均为4年(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同时,请重点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一同发布的2023年度重点项目指南中医学科学部“高原低氧、高寒环境机体损伤与适应机制(H2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视不同科学部而定,资助期限为5年(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联合基金项目(含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等13类项目,我校集中接收工作于2023年3月1日开始,3月16日16时截止。在填报项目申请时,须认真阅读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及相关项目管理办法。

在申报期间,可咨询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部门(见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或西藏自治区科技厅规划与监督处(0891-6827035)。

附件:2023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西藏)项目指南

西藏大学科研处

2023年1月19日